102年度成果

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項目

參照標準

檔案名稱

 
 

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01-1主任出席差假單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02-1教育優先區工作推動小組

02-2親職教育闖關活動計畫

02-3兒童律動上課照

 

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03-1期初會議紀錄

03-2期末會議紀錄

 

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04-1複審結果意見

04-2-1修改後計畫-親職講座

04-2-2 修改後計畫-律動

04-3暑期課程活動通知(簡章)

04-4暑期行事曆

04-5暑期律動營上課照

04-6課後照顧班上課照

04-7學期中以社團方式上課

 

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05-1學期中,律動社團-各年級

05-2暑期課後照顧班-一至五年級

05-3暑期課律動營二年級

 

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06-1謝美玲老師義務指導作文

06-2台北扶輪社贊助弱勢學童

06-3學童參加全國舞蹈比賽

06-4親職講座邀請社區曾福次理事長入校擔任講師

 

7.101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07-11律動課程簽到表(2-5月)

07-12律動課程簽到表(暑假)

07-13律動課程簽到表(8-11月)

07-21親職講座簽到表01

07-22親職講座簽到表02

07-23講師領據

 

8.100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01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01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08-01 100年度支出憑證封面檔

08-02 101年度支出憑證封面檔

律動課程講師鐘點費支出憑證

08-2親職講座講師鐘點費支出憑證

 

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1.  本府承辦人員,平時將會記錄學校配合度。

2.  請各校說明

 

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

(項目三、項目四)

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助項目四、項目八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1.項目四: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師生宿舍

 

2.項目八: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3. 獲項目三、四經費補助學校應填報附件一成果報告表

 

 

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結合社區資源及人力,成立家長成長團體及弱勢學生課業及生活輔導: 

1.協助義工團組織家長成長團體,每星期三定期辦理讀書會。(three-01活動照片

2.引進家長志工發展獨輪車活動成為學校教育特色之一(three-02活動照片

3.暑期大專生入校為課後照顧班學童舉辦夏令營活動。(three-03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