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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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 報名資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且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108031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