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資格,且於105年12月31日前向考選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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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資格,且於105年12月31日前向考選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
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符合資格者儘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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