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興國小104年度第一期奉准報廢財產標售案案號TSES財10401
南投縣南投市德興國民小學報廢財產標售公告
壹、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貳、依據:
一、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二、財政部94年9月26日台財產管字第0940028232號函修正「各機關奉
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三、南投縣政府103年12月文號南投縣政府10401221040122府財產字第103020084號暨104.08.17府財產字第1040166448號
參、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一)(二)。(因本次標售底價為 1,000 元,其百分之十未超過1,000元,依規定免收保證金)。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9月16日上午11時00分在本校校史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1時00分在本校校史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4年9月16日上午9時00分止,在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本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200號,/index.php)洽詢,領取投標須知及投標單等(或至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下載,http://www.ntct.edu.tw/index.php),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校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04年9月23日(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前繳交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
自行到本校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運送。)
七、本批標售標的物,如無人郵遞投標,本機關將改以現場喊價方式辦理
(備註:此作業方式,由本機關視實際業務須要採用)。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
壹、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貳、依據:
一、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二、財政部94年9月26日台財產管字第0940028232號函修正「各機關奉
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三、南投縣政府103年12月文號南投縣政府10401221040122府財產字第103020084號暨104.08.17府財產字第1040166448號
參、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一)(二)。(因本次標售底價為 1,000 元,其百分之十未超過1,000元,依規定免收保證金)。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4年9月16日上午11時00分在本校校史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1時00分在本校校史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4年9月16日上午9時00分止,在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本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200號,/index.php)洽詢,領取投標須知及投標單等(或至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下載,http://www.ntct.edu.tw/index.php),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校安排參觀。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04年9月23日(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前繳交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
自行到本校運載標的物,本校不負責運送。)
七、本批標售標的物,如無人郵遞投標,本機關將改以現場喊價方式辦理
(備註:此作業方式,由本機關視實際業務須要採用)。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
